开车掉进河内,谁赔偿

开车掉进河内,谁赔偿

 

案情简介: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4721050分左右,张某军驾驶车辆在济宁某停车场停车时不慎滑入老运河内,造成张某军溺水死亡与车辆损失的严重后果。该停车场产权属于济宁某开发公司所有,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由赵某文实际承包经营。由于张某军停放车辆事发地停车位临近老运河河道平台台阶口,该台阶口处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且平台向河边处有一定坡度,停车位的设计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经原告查实老运河河道隶属于被告市排水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内河道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死者的直系亲属共五人在201486日向济宁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帐费、处理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施救费、评估费等共计九十余万元。要求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分析: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查看了原告的事发时的录像,确实看到死者是自己开车开到运河中去的,死者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代理人认为本案的切入点是济宁某开发公司、某物业公司、停车场实际经营管理者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四被告运河管理处有没有尽到管理运河的职责。我告诉原告起诉的标的不要这么高,会造成诉讼费过高,但原告坚持要起诉九十万的标的。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查明: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张某军已经取得驾驶证,其驾驶机动车本身并无过错,其沿观景道处的台阶驶入河道,但亦无证据证明其操作或机动车本身存有瑕疵。但张某军作为合格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尽谨慎注意义务。被告运河管理处作为老运河河道管理者,对河道及岸边负有管理责任,其在通往观景平台处设计台阶和通道主观上虽无过错,但客观上出现了张某军驶入河道溺水死亡的损害后果。因此,在损害双方对损害后果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依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具体情况,由双方合理分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运河管理处补偿原告61836.6元。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律师建议: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针对这样的案子,起诉前要做好证据准备,同时,起诉的标的不要过高,以免多花诉讼费。 2Wz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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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09:55: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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