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级应该怎样计算赔偿数额?上班几天工资如何计算?如何赔偿?未购买社保的工伤事故如何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2014年05月5日邓某进入被申请人处从事钣金冲压工工作,2014年05月27日邓某在公司车间工作时被模具压伤左手,送桂洲医院治疗。诊断为:左前臂近端以远挤压伤。经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为3级,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同意安装国内市场普及型上臂假肢,公司未为刘某购买社保,入职之后未发放过工资.
事故发生后,公司为邓某支付了医疗费。未继续支付邓某的其他费用损失。为挽回损失邓某将公司诉至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仲裁裁决】
1、住院伙食费:100元/天×55天×70%=3850元
2、 辅助器具费:32000元/次×7次=224000元(计算至70周岁)
3、护理费:100元/天×55天=5500元-1654(对方已给)=3846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4196元/月×(3个月25天)=16084.75元-12000(对方已给)=4084.75元
5、伤残津贴:4196元/月×12个月×10年×80%=402816元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196元/月×23个月=96508元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196元/月×13个月=54548元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00元/月×50个月=190000元
合计:789652.75元
【律师解析】
1、工伤三级伤残、上臂截肢、没有工资证明,应赔偿辅助器具一次性支付到70周岁,每四年更换一次,没有工资证明但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双方都不能提供工资证明的情况下,裁决的可能性会以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未购买社保的,由单位全额赔偿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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