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将在江西高级法院为某涉外死刑二审辩护
孙中伟律所讯 3月13日,孙中伟律师承办的某涉外来华投资商人因股东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死刑二审案将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中伟律师将亲自出庭辩护。孙中伟将于3月11日从北京飞江西南昌,12日到看守所进行开庭前的当事人会见。
最高法院关于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下列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一)人民法院决定对外国籍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包括外国籍当事人的姓名(包括译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证件号码、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法律依据、羁押地点等;
(二)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等事项;
(三)宣判的时间、地点。
涉外刑事案件宣判后,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
对外国籍被告人执行死刑的,死刑裁决下达后执行前,应当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
外国籍被告人在案件审理中死亡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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